关于设立园区招商引资项目帮办服务中心的通知
来源:无部门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3-08-27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贵池工业园区、前江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区直局级以上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项目帮办服务工作,切实提高帮办服务的主动性、规范性、实效性,建立健全项目帮办服务长效机制,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设立园区招商引资项目帮办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帮办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设置
分别在贵池工业园区、前江工业园区和杏花村文化旅游区设立帮办中心,为所在园区非常设机构。
各镇街道也要相应成立帮办中心,工作人员由各镇街道自行安排。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建立签约项目帮办档案和帮办项目信息平台,及时记录、更新帮办服务情况,定期通报项目进展情况;
2.负责办理项目签约后立项审批阶段、开工建设阶段需要帮办服务的事项,包括项目规划、立项、审批(土地、环保等)、注册、开工、竣工、验收、投产等环节相关手续;
3.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帮办服务项目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交由相关部门办理或集中会办,并限时办结;在限定时间内不能解决的,提交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三、运作方式
1.确定帮办人员。在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选调有责任心、协调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作为中心的帮办服务人员。
2.抽调集中办公。各园区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帮办中心所需工作人员数,报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社局抽调到位。各园区应为帮办中心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保障。
3.落实帮办措施。帮办中心分小组对接签约项目,并根据实际,制定帮办工作计划,落实帮办措施,力促签约项目早注册、早开工、早投产。
四、考核奖惩
1.开展帮办服务测评。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帮办中心所在园区,通过不定期到企业走访或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帮办工作开展情况,并由企业对帮办服务人员进行满意度测评。同时,组织帮办服务人员对帮办服务过程中涉及的区直部门和重点科室进行满意度评议。
2.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开展“优秀帮办服务单位”、“优秀帮办服务个人”评选活动,将帮办服务工作实绩与干部考核评比挂钩,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帮办服务人员予以表彰,对帮办服务不积极、客商不满意的帮办服务人员及时作出调整。
 
                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办公室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14日